4月15日,安徽合肥一985研究生女孩因心疼父亲,便在凌晨4点的时候就去了市场摆摊卖菜。
据悉,女孩所在的摊位并没有指定给谁使用,一般都是先来先得,类似于公共停车位。
大概到了6点,走过来一对60岁左右的夫妇,她们要求女孩将摊位让出来,并说这摊位是自己的。女孩说,她们在旁边已经有4个摊位了。
在菜市场上对于这种人有一个称呼,叫“菜霸”,他们不但可以将公共摊位占为己有,还可以跟其他卖家去商议产品价格,卖多少钱等等。
如果能回到十年前,我一定会跟他据理力争。
支持这个女孩的行为,公共摊位,先到先得,决不能让它成为某个人的私有物品。